

輔助器材試用安排
*為協助潛在使用者了解輔助器材是否符合其需求,特制定本試用安排。一旦提交試用申請或參與試用活動,即表示申請人(下稱「試用人」)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安排之全部約束。
一、基本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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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機構「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喜晴計劃」(下稱「喜晴」)提供輔助器材試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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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資格的試用人主要為喜晴的服務使用者及其照顧者。本機構保留對試用申請的最終審核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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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用旨在協助使用者選擇合適之輔助器具。本機構可根據使用者之身體狀況及需求,經由本機構治療師評估後,協助安排試用特定復康器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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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用人完成申請手續後,將由本機構專責職員聯絡,以確認試用形式、時間、地點等相關事宜。
二、試用流程與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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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與聯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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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需透過指定方式(如喜晴電子平台)提出申請並提供必要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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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申請後,專責職員將於三個工作天內聯絡申請人,確認試用細節(如試用器材、試用地點等)。
2. 試用形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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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用主要形式為由合作之復康器材供應商/ 本機構專責職員提供現場展示及講解,或在可行情況下提供短時間實物試用。具體形式、時間與地點將由本機構職員與申請人協調確定。
三、試用人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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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從指導:
試用人必須嚴格遵從本機構治療師、職員或合作供應商指導人員所提供的操 作指示與安全指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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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與告知:
試用人應確保於安全環境下進行試用,並有義務於試用前,主動、如實地向
指導人員告知自身的健康狀況及任何可能影響試用安全的不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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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時響應:
試用期間,如感到任何身體不適,或察覺器材出現功能異常、損壞等情況,
必須立即停止使用,並即刻通知現場指導人員或本機構職員。
四、免責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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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材來源與狀況:
試用器材可能由合作之復康器材供應商提供,其性能、安全性及適用性,本
機構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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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自負:
輔助器材之試用存在固有風險。試用人確認自身健康狀況適合參與試用,並
同意自行承擔試用過程中所衍生或相關之任何風險、傷害或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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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限制:
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,對於因參與本試用安排所引致或相關的任何人身
傷害、財產損失或其他間接損失,本機構及其合作供應商概不承擔法律責
任。
五、損壞與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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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因試用人未遵從指導、不當使用、保管不善或其他人為過失導致之器材損壞或遺失,試用人須按該器材之現時估值進行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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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試用下所產生之合理耗損,不屬賠償範圍。
六、其他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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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: 本機構將依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等相關法規,
妥善保護試用人提供之個人資料,僅限用於本試用服務
之聯絡、評估與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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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絕權利: 本機構保留權利,可拒絕任何不符合條件、曾有損壞紀
錄、不當使用行為或未能配合本安排規定者之試用申 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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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款修改: 本機構保留隨時修改本試用安排之權利。修改後之條款
將透過網站公告等適當管道發布。試用人繼續使用服務
即視為接受修改。